类型:剧情 动作 战争 地区:印度 年份:2004
嘉定区法院认为(wei),作为向(xiang)未成年人提供酒品的KTV经营者(zhe)负(fu)次要责(ze)任,承担(dan)20%的经(jing)济赔偿责任,即19万余元,并(bing)向小(xiao)宇父母赔偿精神损害(hai)抚(fu)慰金1万元(yuan)。(郭娜;张晓(xiao)莉(li))
内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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